9月1日上午9時30分,福州將舉行2023年四城區(qū)第二場土拍,出讓10幅地塊,總面積約149.47畝,起拍總價17.32億元。這是福州今年以來的第二次土拍。
此次原計劃出讓地塊共14幅,其中宗地2023-15號、宗地2023-21號、宗地2023-23號暫緩出讓,宗地2023-12號拍賣時間延期至2023年9月8日9:30。
本次土拍預計出讓住宅地塊3幅(宗地2023-11號、13、14號),非住宅地塊7幅(宗地2023-16號、17號、18號、19號、20號、22號、24號)。從區(qū)域來看,鼓樓區(qū)2幅,晉安區(qū)3幅,倉山區(qū)5幅。
屆時,樂居將進行全程直播。
▎福州出讓10幅地塊,3幅為宅地
公告顯示,此次2023年福州四城區(qū)第二場土拍共涉及10幅地塊,土地總面積約149.47畝,起拍總價17.32億元。整體供應規(guī)模較今年首場土拍略有增加,不過對比前兩年集中土拍規(guī)模仍處于低位。
本次供應住宅用地共3幅,均為純商品房用地,均為首次出讓。據統(tǒng)計,其中可售商品住宅合計供應量約11.8萬方左右,較今年第一批的6.4萬方增加近一倍。
具體來看,倉山南二環(huán)周邊2幅宅地有望再供應7萬方住宅。傳統(tǒng)鼓臺商品住宅供應依舊稀缺,此次僅有1幅鼓樓西洪路“袖珍”宅地,供應體量不到8千㎡。
▎住宅3幅!鼓樓銷售指導價4.2萬/㎡
根據出讓公告,3幅住宅地塊采用“限地價、競首期付款比例、搖號”方式拍賣出讓。
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價的,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;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價后,不再接受更高報價,有其他競買人愿意接受該最高限制地價,則競買方式轉為競首期付款比例(即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30日內繳付出讓價款的比例),以最高限制價格時的50%比例(含競買保證金)起拍,競拍增幅為5%,競拍上限為100%。首期付款比例達到100%時,搖號確定競得人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拍賣的住宅用地,均對住宅地塊商品房銷售價格進行了限制:住宅項目底價成交的,商品房備案均價原則按照商品房銷售指導價確定;出讓價款每增加1%,備案均價按商品房銷售指導價上浮0.3%確定,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過4.5%。
宗地2023-11號銷售指導均價4.2萬/平方米。
宗地2023-12號銷售指導均價2.6萬/平方米。
宗地2023-13號銷售指導均價2.75萬/平方米。
宗地2023-14號銷售指導均價2.75萬/平方米。
住宅用地
↓ 出讓信息如下 ↓
8.38畝!鼓樓西洪路出讓一幅宅地
宗地2023-11號地塊位于鼓樓區(qū)西洪路北側,祭酒嶺路東側,西洪路508號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5586平方米(合8.38畝)
,住宅用地70年。容積率1.0以上,1.4以下。建筑密度26%以下(含26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40米以下。起始樓面價約20204元/㎡,拍賣起始價15800萬元,最高限制價格18100萬元。宗地2023-11號項目商品房銷售指導均價42000元/平方米。
地塊位處鼓樓西板塊,臨近地鐵4號線鳳凰池站,周邊配套有沃爾瑪山姆會員店、華潤萬象城、福大大學至誠學院、金牛山公園、西禪寺等;教育配套包括洪山小學、茶園山中心小學、福州第二十二中學等。
48.72畝!南二環(huán)周邊出讓兩幅宅地
宗地2023-13號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高旺路北側、高仕路東側,高旺路與高仕路交叉口東北側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17401平方米(合26.1畝),住宅用地70年。容積率1.0以上、2.2以下。建筑密度22%以下(含22%),綠地率35%以上(含35%),建筑限高50米以下(含50米,應滿足義序機場限高要求,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)。起始樓面價約12042元/㎡,拍賣起始價46100萬元,最高限制價格53000萬元。宗地2023-13號項目商品房銷售指導均價27500元/平方米。
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高仕科創(chuàng)街區(qū)片區(qū),臨近地鐵6號線潘墩站,地塊北側規(guī)劃中學,東側為后坂新城。目前周邊存在舊屋區(qū),城市界面有待改善,路網正在建設中。地塊東北側有一處保留歷史建筑。
宗地2023-14號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高盛路東側,金浦支路北側,金浦路南側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15078平方米(合22.62畝),住宅用地70年、商服(商業(yè))用地40年。容積率1.0以上、2.2以下(其中商業(yè)建筑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)。建筑密度28%以下(含28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50米以下(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,同時滿足義序機場限高要求)。起始樓面價約12059元/㎡,拍賣起始價40000萬元,最高限制價格46000萬元。宗地2023-14號項目商品房銷售指導均價27500元/平方米。
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江南CBD片區(qū),鼓山大橋南連接線/南二環(huán)北側;緊鄰高盛科創(chuàng)街區(qū),目前周邊城市配套設施正逐步完善。
60.1畝!東三環(huán)“回爐地”再上架(該地塊拍賣時間延期至2023年9月8日9:30)
宗地2023-12號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東三環(huán)沿線,樟林路東北側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40066平方米(合60.1畝),住宅用地70年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(幼兒園)用地50年。容積率1.0以上、1.17以下。建筑密度30%以下(含30%),綠地率34.2%以上,建筑限高50米以下(含50米)。起始樓面價約7594元/㎡,拍賣起始價35600萬元,最高限制價格40940萬元。宗地2023-12號項目商品房銷售指導均價26000元/平方米。
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鼓山腳下,西側連接三環(huán)輔道,地塊周邊有福建理工大學鼓山校區(qū)、樟林新苑等。該地塊曾作為2022-40號宗地計劃于去年9月29日出讓,后因方案優(yōu)化需要,臨時暫緩出讓。
商業(yè)/商服用地
↓ 出讓信息如下 ↓
5.53畝!三遠片商業(yè)商務用地
宗地2023-16號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福馬路南側,磨洋河東側,三遠片區(qū)M-10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3684平方米(合5.53畝),商服(商業(yè)、商務)用地40年。容積率2.0以下(含2.0,其中商業(yè)建筑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,不超過1500平方米)。建筑密度40%以下(含40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36米以下(含36米)。起始樓面價5293.16元/㎡,拍賣起始價3900萬元。
宗地2023-16號項目由競得人全部自持;競得人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,與晉安區(qū)政府簽訂履約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。
地塊位于三遠片區(qū),西北側為商業(yè)綜合體宜家,臨近地鐵2號線上洋站、光明港,生態(tài)景觀環(huán)境良好。
7.5畝!五四北新增酒店用地
宗地2023-17號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戰(zhàn)坂路東側,坂中路北側,戰(zhàn)坂路東側出讓地塊三,土地面積4999平方米(合7.5畝),商業(yè)(酒店)用地40年。容積率1.0以上、3.5以下。建筑密度30%以下(含30%),綠地率35%以上,建筑限高80米以下。起始樓面價1714.63元/㎡,拍賣起始價3000萬元。宗地2023-17號項目應整體持有,不得分割轉讓。
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新店坂中路沿線北側,周邊擁有福建省婦產醫(yī)院、福州市中醫(yī)院、晉三實驗小、規(guī)劃戰(zhàn)坂中學等配套。
10.27畝!鼓樓東大路商務用地
宗地2023-18號地塊位于鼓樓區(qū)五一北路東側,東大路與五一北路交叉口東側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6846平方米(合10.27畝),商服(商務)用地40年。容積率4.2以下。建筑密度30%以下(含30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80米以下(含80米)。起始樓面價10537.96元/㎡,拍賣起始價30300萬元。
宗地2023-18號項目自持比例50%;在滿足土地出讓合同管理要求的同時,還應符合鼓樓區(qū)的監(jiān)管要求。
出讓地塊位于鼓樓區(qū)東大路及地鐵4號線南側,臨近省立醫(yī)院地鐵站,交通便捷;地塊周邊配套成熟。
降價1900萬!江南CBD酒店用地再入市
宗地2023-19號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連江南路東側,龍福機電市場南側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6167平方米(合9.25畝),商服(商業(yè)、商務)用地40年。容積率2.0以下(含2.0,其中商業(yè)建筑面積不超過4000平方米)。建筑密度30%以下(含30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36米以下(含36米)。起始樓面價8269.82元/㎡,拍賣起始價10200萬元。
該地塊此前曾作為2021-50號宗地出讓,因出讓方案調整暫緩出讓。去年年底作為2022-61號再次入市,因無人報名。本次為該地塊第三次入市,起始價下調1900萬。
19.12畝!江南CBD體育用地
宗地2023-22號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雁頭路南側、高湖秋月東側,江南CBD體育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12747平方米(合19.12畝),商業(yè)(酒店)用地40年、體育用地50年。容積率1.8以下(含1.8,其中體育建筑不少于11500平方米,其余為酒店建筑面積)。建筑密度35%以下(含35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50米以下(含50米)。起始樓面價2658.58元/㎡,拍賣起始價6100萬元。
宗地2023-22號項目整體經營,不得分割銷售;該項目規(guī)劃設計的體育場地建設完畢并具備使用功能后,方可進行其他商業(yè)功能開發(fā)運營。
9.22畝!鶴林商會總部商務用地(暫緩出讓)
宗地2023-15號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福光路以東,化工路以北,鶴林片區(qū)商會總部出讓地塊六,土地面積6147平方米(合9.22畝),商服(商務)用地40年。容積率3.4以下(含3.4)。建筑密度30%以下(含30%),綠地率30%以上(含30%),建筑限高80米以下(含80米)。起始樓面價6459元/㎡,拍賣起始價13500萬元。
地塊位于晉安湖總部辦公區(qū)、三創(chuàng)園,周邊有堅實的產業(yè)基礎與良好的發(fā)展前景。
四幅其他用地
↓ 出讓信息如下 ↓
宗地2023-20號
宗地2023-20號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福興大道與湖塘路交叉口東北角,福興經開區(qū)鋼材市場及周邊A2-B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19780平方米(合29.67畝),工業(yè)用地50年。容積率3.0以下(含3.0)。建筑密度35%以下(含35%),綠地率15%以上(含15%),20%以下(含20%),建筑限高50米以下(含50米)。拍賣起始價14500萬元。
宗地2023-20號項目土地出讓年限為50年,產業(yè)準入類型為戰(zhàn)略性新興產業(yè)(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(yè)),投資強度為600萬元/畝。該項目由晉安區(qū)政府指定單位全部回購,回購總價不超過4.4505億元,具體回購價格由晉安區(qū)在該項目實施后根據投入成本據實核定,如果項目總投入成本高于4.4505億元,則按4.4505億元回購。如用于安置園區(qū)外收儲的工業(yè)企業(yè),可按照榕政辦〔2022〕36號文件規(guī)定的集中安置情形分割登記。競得人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,與晉安區(qū)政府簽訂履約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。
宗地2023-21號(暫緩出讓)
宗地2023-21號地塊位于晉安區(qū)湖塘路以北,福興大道以西,福興經開區(qū)鋼材市場及周邊B2-1-A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12045平方米(合18.07畝),工業(yè)(創(chuàng)新型產業(yè))用地30年。容積率3.0以下(含3.0)。建筑密度30%以上(含30%),35%以下(含35%),綠地率18%以上(含18%),20%以下(含20%),建筑限高70米以下(含70米)。拍賣起始價9100萬元。
宗地2023-21號項目土地出讓年限為30年,產業(yè)準入類型為創(chuàng)新型產業(yè)(生物醫(yī)藥),投資強度為600萬元/畝。該項目不得分割轉讓,土地出讓價款繳清后,可辦理不動產權登記,并依法享有抵押等權利,但在項目落地至建設、達產驗收期滿前,不得轉讓、出租。該項目開發(fā)建設等其他事宜,應按照《關于創(chuàng)新型產業(yè)用地管理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(榕政綜[2017]1742號)和《關于創(chuàng)新型產業(yè)用地管理的補充意見(試行)》(榕政綜[2017]1916號)執(zhí)行。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,與晉安區(qū)政府簽訂履約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,有關達產驗收、稅收、履約保證金等要求按履約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執(zhí)行。
宗地2023-23號(暫緩出讓)
宗地2023-23號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南二環(huán)路與南臺路交叉口東北側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8271平方米(合12.41畝),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(幼兒園)用地50年。容積率0.9以上,1.0以下(含1.0)。建筑密度20%以上(含20%),30%以下(含30%),綠地率30%,建筑限高16米以下(含16米)。拍賣起始價3100萬元。
宗地2023-23號項目建設營利性幼兒園,需建設18個班級以上。
宗地2023-24號
宗地2023-24號地塊位于倉山區(qū)福峽路西側,浚邊村出讓地塊,土地面積7356平方米(合11.03畝),工業(yè)用地30年。容積率1.5以上,1.8以下(含1.8)。建筑密度35%以下(含35%),綠地率15%以上(含15%),20%以下(含20%),建筑限高24米以下(含24米)。拍賣起始價3300萬元。
宗地2023-24號項目土地出讓年限為30年,準入產業(yè)類別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及醫(yī)療防護服、醫(yī)療口罩等生產加工。該項目整體持有,不得分割轉讓。該地塊帶現(xiàn)狀建筑物一并出讓,具體保留建筑面積依照規(guī)定修測確定。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,與倉山區(qū)簽訂監(jiān)管協(xié)議。
福州三幅地暫緩出讓、一幅延期拍賣
8月31日,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發(fā)布“關于2023年第二次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的補充公告”。
補充公告內容顯示,宗地2023-12號地塊報名、競買保證金繳交截止時間延期至2023年9月6日16:00,拍賣時間延期至2023年9月8日9:30。此外該地塊規(guī)劃設計條件(榕自然函〔2022〕1323號)調整:A地塊建筑高度由“24米以下(含24米)”調整為“50米以下”;“住宅建筑應采用坡屋頂設計;不得設置躍層式住宅;住宅建筑不得設置內天井”調整為“住宅建筑應采用坡屋頂設計”。
因方案優(yōu)化需要,宗地2023-15號、宗地2023-21號、宗地2023-23號暫緩出讓。
特別提醒:本次拍賣將于9月1日上午9:30舉行,屆時,樂居將進行現(xiàn)場直播。關注福州房產,長按下方二維碼,即可獲得直播鏈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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