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泰禾集團發(fā)布《公司重大訴訟及進展公告》,11個案件泰禾集團均為被告地位,受理法院分別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、上海金融法院、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等。
以福州三江城二期項目開發(fā)建設為例,2018年渤海銀行與被告福州新海岸旅游開發(fā)有限公司簽署借款合同,約定渤海銀行向被告新海岸公司提供貸款16億元用于三江城二期項目在建工程開發(fā)建設,貸款期限自2018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3日。
因新海岸公司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,故渤海銀行提起訴訟。
該起案件,原告請求判令新海岸公司償還渤海銀行福州分行借款本金11.96億元及相應利息、罰息、復利;判令渤海銀行福州分行有權以新海岸公司抵押物折價、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就本案確認的全部債權優(yōu)先受償等。
福州灣規(guī)劃效果圖(部分)
根據《公告》,目前泰禾集團所有未結案件的累計訴訟金額已超過凈資產百分之十。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,除上述重大訴訟案件外,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糾紛、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,新增非重大主訴及被訴案件公計304起,涉案金額共計約4.74億元。
截至2024年12月31日,公司已到期尚未還款的借款本金為734.9億元。公司被查封、扣押、凍結或者被抵押、質押的資產賬面值合計為1071.79億元,受限資產主要為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措施。
公司存在因生效判決或裁決被納入被執(zhí)行人名單,及未履行相關還款義務而被列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及資產被拍賣的情況。
根據4月29日泰禾集團發(fā)布的《2025年第一季度報表》,今年1-3月,公司營業(yè)總收入約4.57億,營業(yè)總成本約14.92億,凈利潤約-10.25億。截至今年3月31日,集團負債合計約1881.9億元,而公司資產總計約1647.4億元,所有者權益合計約-234.5億元,資不抵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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